凌源市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发布日期:2026-09-23 信息来源: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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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各乡镇街组织有关管理、技术人员及村级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房屋改造质量和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检查记录,对改造工程的建筑选址、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18项内容进行验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详见附件2)。验收合格后,由村、乡镇街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由乡镇街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综合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农村危房改造综合验收申请。

(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名单。

(3)危房改造农户档案。

2.综合验收: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危房改造综合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抽验或全面验收等形式进行综合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须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二次验收。

 

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