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信息来源:凌源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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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凌源市林草局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持续开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本市林草系统领域公开实效。2025年,林草局保质保量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财务预决算等工作全年总计通过政府网站、林草局公示栏、凌源融媒及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接到个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每件都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林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我局重新更新完善了《“三审三校”制度》,贯彻落实各科室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认真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按要求落实到位,严肃签字负责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后发”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及时准确,不犯错误,不涉密。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依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总结、归档工作机制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林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局工作动态、发展规划、营商环境建设、机关党建工作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信息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严格审核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谨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71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局信息主动公开数量仍有不足。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活动、民生政策的发布力度,丰富发布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加大信息公开的考核力度。每年开展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调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科室的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全力推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