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瓦房店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信息来源:凌源市瓦房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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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瓦房店镇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条例》要求,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关切,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一)主动公开情况。

瓦房店镇始终保持开放和透明的态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聚焦惠民生、优营商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瓦房店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办理工作,健全“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规范答复文书制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信息获取权。2025年,瓦房店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瓦房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安全合规。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镇政府院内公示栏,聚焦群众关心的政策落实、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工作推进情况,明确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二是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及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与专业能力。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瓦房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两方面短板:一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时效性有待提高,线下公开栏更新频次有待提升;二是基层工作人员公开业务熟练度不足。

下一步,瓦房店镇将优化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线下公开栏设置,建立定期更新机制,确保信息时效性;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条例》及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