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信息来源:凌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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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凌源市医疗保障局按照《条例》要求,重点围绕医疗保障领域,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内容。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凌源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条例》,政务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发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凌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保障监督情况

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符合保密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
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主动公开信息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对各项政策的理解运用不足,发布的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缺乏专业的培训和学习。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把群众关心的政策和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医保纵深推进作用,继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与培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