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凌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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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凌源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准确执行《条例》,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核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健全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网络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提质增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条,其中财政预算1条,财政决算1条,其余8条均为法律服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

严格遵循“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疑难复杂申请协同会商机制,邀请法律顾问介入把关,确保答复合法规范。我局已在政府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全年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规范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所有公文均明确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属性。落实信息定期排查清理机制,从法定要求、公开时限、风险等级等维度开展全面梳理,编制公开标准清单,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强化保密审查责任,层层压实审查链条,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凌源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目前我局印发了《凌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风险排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坚实有力

凌源市司法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重点任务。采取“集中培训+业务轮训”模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场次,参训人员40人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定期对局机关各工作室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凌源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对比建设先行示范市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部分领域公开信息较为笼统,聚焦司法行政核心业务、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深度解读和实操指引不够,政策与群众需求的衔接不够紧密。二是公开形式创新性欠缺。传统公开方式占比偏高,运用短视频、直播解读等新媒体形式的频次和质量有待提升,互动性和传播力不足,难以满足不同群体获取信息的需求。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够深入,在复杂申请办理、政策解读撰写等方面能力不足,业务水平与工作需求存在差距。

下一步,凌源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效能,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产生政府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