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凌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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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凌源市卫健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凌源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卫健工作重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条。其中政务公开类16条,卫生健康领域信息5条,新闻动态类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2025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规范化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安全保密要求,对文件进行清理整改,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

(五)保障监督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推动各科室切实履职尽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7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64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与工作要求和群众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

2026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更新栏目,运用多种形式解读政策,加强日常管理,保障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