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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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凌源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在凌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157条,其中在通知公告栏发布信息71条(含不动产登记公告类信息48条);在自然资源领域专栏发布信息86条,内容涉及财务预决算、土地征收与利用、矿业权审批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其中政府政务公开办转办的15件,EMS申请的20件,电子邮件申请的3件,其他申请方式9件,每件都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发了《“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主体责任,认真填写“信息发布申请表”,并按要求落实到位,严肃审查签字负责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后发”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化、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凌源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上报市政府公开办。加强网站信息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僵尸网页和空白网页,及时回复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明确各科室的主体责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切实补齐工作短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4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66.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340000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300000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8200001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10000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1000001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710000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300000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000001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4340000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2002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责任人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

针对以上问题,应加大领导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凝聚力和工作能力,继续规范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