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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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5年主要通过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信用信息平台等主动公开重大民生信息、市政服务、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各类政府信息113 条,并按要求完成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件1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合法、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发布财政支出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人员、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市政、保障房、危房改造等相关情况,方便居民群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并接受群众监督,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2025年度我局未出现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0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626.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510000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0000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
0000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10000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510000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102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更新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公开形式以传统文本为主,图表化、可视化等运用不足,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与体验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确保及时准确;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利用信息图表、短视频等进行多样化呈现,提升公开效果与公众获得感;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为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民互动,营造良好氛围,我局于5月15日上午9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市政府门前开展了设点宣传活动。发放了200余份宣传单,包括政务服务审批指南和燃气安全使用、防灾减灾常识等方面的内容,由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发放,并对咨询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2、未收取信息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