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确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朝政办发〔2022〕25号)、《关于报送2025年度凌源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凌政办字〔2025〕6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凌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决策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建立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承办部门要及时整理归档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增加或调整的,承办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
凌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事项主要内容 | 承办部门 | 依据 | 备注 |
1 | 凌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 | 研究制定凌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凌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 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 | |
2 | 凌源市水利“十五五”规划编制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 | “十五五”期间水利发展目标、规划及方案 | 凌源市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
3 | 凌源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 | 规划范围涉及凌源市市域全境,以提升水资源全方位供给保障能力和洪涝灾害防御能力为核心,以系统解决水问题,保障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重点,构建供水保障体系、洪涝安全体系、生态修复体系、水美产业体系、智能调度体系,力争率先实现高水平水利现代化 | 凌源市水务局 | 《辽宁省空间均衡水网规划》《朝阳市空间均衡水网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