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开展《朝阳市社会信用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6-10-19 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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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凌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北街街道、东城街道、宋杖子镇、杨杖子镇、北炉乡、凌源天元村镇银行等20余家相关单位开展《朝阳市社会信用条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面向群众宣讲信用相关法规政策,提升群众诚信法治观念。
据悉,《朝阳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7月29日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8月12日正式公布,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四十四条,涵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是全市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里程碑。
通过本次联合普法宣传,有效扩大《朝阳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覆盖面,普及信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诚信法治意识,强化多部门联动宣传合力,营造知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群众基础。凌源市将继续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六进”主题宣传活动,落实《条例》中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开展诚信活动”的具体要求,深入阐释“诚信朝阳”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普及“守信获益、失信受限”的核心导向,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