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社发〔2026〕541号)和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朝阳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农办发〔2026〕68号)要求,结合凌源市实际,制定《凌源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上报。
附:《凌源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5日
凌源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社发〔2026〕541号)和《关于印发朝阳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农办发〔2026〕68号)有关要求,结合凌源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农业强省和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紧紧围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领域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闭环化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2026年,凌源市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其中常规班任务目标100人、专题班任务目标100人,共设置4个班级,每个班级50人,其中常规班2个,专题班2个。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育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训后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
二、专项工程
2026年重点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结合农时实际,围绕“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开设蔬菜种植培训班,服务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统筹发展,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重点围绕高产模式、病虫草害防治、农业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培训。同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提升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专题任务
2026年重点组织实施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
立足凌源花卉产业优势,将花卉全链条实操和电商技能深度整合,打造专题培训班,系统覆盖种花管护、鲜切花分拣、品牌营销、花卉产品设计、花卉主题视频拍摄、花卉电商文案策划等核心模块,打通花卉电商全流程全环节,切实帮助学员掌握电商实操技能,推动凌源花卉通过电商渠道进一步拓展市场销路。我市组织落实100人的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任务。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测算标准
2026年,朝阳市下达我市培育资金91万元,其中常规班资金总额35万元,测算标准为人均不超过3500元;专题班资金总额56万元,测算标准为人均不超过5600元。原则上常规班培训不少于54学时、专题班培训不少于72学时。(见附件1、2)
(二)资金管理和监督
严格执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农规〔2023〕21号)要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对培育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全过程监督,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培育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预算执行予以常态化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县级紧盯资金支出进度,指派专人跟踪督办,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主动沟通,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预拨60%的培育资金给项目承担单位,同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后续培育资金。各级资金使用单位是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对资金合规性、项目效果全程负责,坚决防范违规违纪行为,严控廉政风险。教师和学员差旅费参照本地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教师讲课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457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夯实培育根基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要求,抓实项目落地,分层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凌源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科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有序开展教学和跟踪服务,筑牢培育质量基础。
(二)整合优质资源,深化学用贯通
凌源市坚持政府统筹、机构承办、主体协同、农民受益原则,运用定制化培训模式,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培育实用人才。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鼓励培育机构和实践场所联合承担培育任务。依托实操场地、实训设备与专业技术支持,全力保障现场实践教学有序开展。根据农民需求设计培训课程,优选授课师资。组织学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实操训练,广泛吸纳“土专家”、农民技术能手成为实践课程师资。
(三)压实监管职责,健全监管体系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制定本级年度实施方案,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闭环监管机制。加大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核培育机构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培育对象、合同协议、开班计划、平台填报、资金使用等内容;开班计划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动态跟进项目进度,对推进滞后事项及时督办提醒。落实常态化日常监管,实施本级培训班全过程质量跟踪。规范项目验收、总结评价及训后回访工作,将农民回访情况纳入总结评价内容,对回访中农民评价差、满意度未达标的承办机构及授课教师,次年直接取消培育参与资格。强化档案管理,对培育实施、考勤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一流程一归档”。
二是抓实系统平台数据监管。凌源市农业农村局指定专人负责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日常运维,逐级报送审核培训信息,及时更新项目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等信息,确保系统平台数据填报及时、准确、完整。
三是筑牢培训安全防线。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全教学,通过案例讲解、实操演练等形式,强化学员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意识。紧盯培育全流程,从严落实交通出行、场地设施、实训操作、食宿保障等安全管理举措,全面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培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