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6-07-28 信息来源: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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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住建领域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县级乡、村级
1施工有关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核结果、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施工许可日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受理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地址、建设规模、合同开竣工日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设备类别、规格型号、出厂编号、设备编号、工程名称、使用单位、施工许可证编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


3竣工有关信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地址、建筑面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名称、建设(开发)单位、法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
1批准结果信息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预审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自然资源部门■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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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收土地信息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辖区政府和相关审批部门■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
1批准结果信息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预审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自然资源部门■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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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收土地信息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辖区政府和相关审批部门■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