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7-27 信息来源: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

李超因保管不善,将202500228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超

2026年7月27日

于涛、刘丽娜因保管不善,将0012898号房屋共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共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涛、刘丽娜

2026年7月27日

王勇因保管不善,将2021000538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勇

2026年7月27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市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李林、赵海荣2013070019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国彬、李林、赵海荣

2026年7月27日

刘忠因保管不善,将06030504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思阳

2026年7月27日

段志强、王淑贤因保管不善,将1310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志强、王淑贤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