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发布日期:2026-07-02 信息来源: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2.事项简述: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符合供养亲属条件的可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
3.办理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2)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3)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承诺书(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无收入证明)(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5)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6)供养亲属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7)工伤(亡)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申请表。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6.反馈方式:现场反馈、电话反馈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凌源市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工伤科
10.咨询查询途径:电话查询0421-7981971
11.监督投诉渠道:0421-682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