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凌源市杨杖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凌源市杨杖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凌源市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凌源市杨杖子镇人民政府(地址:凌源市杨杖子镇杨杖子村)领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本机关领导成员及分工;
2.机构设置及职能;
3.重要决策;
4.会议;
5.重要部署执行;
6.行政执法信息;
7.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8.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9.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10.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1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3.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凌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ngyuan.gov.cn)上查阅。本机关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包括顺序号、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公开方式、公开日期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gyuan.gov.cn/)、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公开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物理状态提供,不承担对政府信息进行搜集、加工、整理、分析的义务,需要进行脱敏、脱密处理的除外。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杨杖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凌源市杨杖子镇杨杖子村
邮政编码:122522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3:30-17:30;冬季8:30-12: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1-6300003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凌源市杨杖子镇杨杖子村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3:30-17:30;冬季8:30-12: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1-6300003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凌源市杨杖子镇杨杖子村,凌源市杨杖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421-6300003
邮政编码:122522
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登陆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点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发送至邮箱yzzzfb@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凌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凌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打印(见附件)。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杨杖子镇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相应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凌源市杨杖子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凌源市杨杖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凌源市杨杖子镇杨杖子村
邮政编码:1225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1-6300003
电子信箱:yzz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凌源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凌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凌源市东城街道木兰山路5号
联系电话:0421-6800259
邮政编码:122500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3:30-17:30;冬季8:30-12: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杨杖子镇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凌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凌源市杨杖子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