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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6-06-25 信息来源: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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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机关信息公开服务,工信局编制了《凌源市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2.部门文件;

3.“三公”经费;

4.办事指南;

5.建议提案办理;

6.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工信局采取网上公开(https://www.lingyuan.gov.cn/)、新闻发布会、便民资料等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工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工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需要进行脱敏、脱密处理除外。

(一)受理机构

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工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凌源市东城街道木兰山路16号11楼1106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421-6824484;传真号码:0421-6824484;邮政编码:122500,邮箱:lysjx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工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凌源市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或组织提出申请,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工作人员填写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签字。

凌源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工信局办公室。

地址:凌源市东城街道木兰山路16号11楼1106室。

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13:30-17:30;夏季8:30-12: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1-6824484。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受理机构: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凌源市东城街道木兰山路16号11楼1106室,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421-6824484。

邮政编码:1225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网站:https://www.lingyuan.gov.cn/

邮箱:lysjxj@163.com。

(4)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传真方式申请的,应在传真文件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传真号码:0421-6824484。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使用注意事项: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处理
  1.工信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工信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3.对不属于工信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凌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凌源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凌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凌源市东城街道木兰山路5号

邮政编码:1225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13:30-17:30;夏季8:30-12: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680025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申请政府信息“特快专递”式样。

    3、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申请政府信息“特快专递”式样


 

凌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