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6 信息来源: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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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为实施凌源市国土空间规划。凌源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北街街道城北村、东城街道高杖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拟征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

南至凌源供水有限公司,北至北街街道城北村集体土地,东至北街街道城北村、东城街道高杖子村集体土地,西至牛河梁大街。(拟征收地块位置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8.0006公顷,拟征收北街街道城北村集体土地4.1525公顷,其中:农用地4.1525公顷(含耕地0.1921公顷);东城街道高杖子村集体土地3.8481公顷,其中:农用地3.8481公顷(含耕地0.0047公顷)。

三、拟征收地块用途

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四、征地补偿费标准、支付及对象

征地补偿费标准依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朝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26〕2号)文件规定执行,北街街道城北村、东城街道高杖子村位于Ⅰ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0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

北街街道城北村征地补偿费373.7250万元;东城街道高杖子村征地补偿费346.3290万元。

五、征收补偿费支付方式及对象

该项目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后,征地补偿费通过专户拨付给被征地村。被征地村在收到补偿费后,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出合理、可行的分配方案,并按照制定的分配方案将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至被征地村民。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由拆迁实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登记、补偿,并发放补偿费用。

七、被征收土地安置方式

该项目用地涉及的具体安置情况以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为准。

八、此公告公示期30日,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市自然资源局。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北街街道城北村、东城街道高杖子村办理补偿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