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最低生活保障申办流程指南
发布日期:2026-05-27 信息来源:凌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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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城乡低保 
办理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未在其他地区享受低保、低收入家庭及特困救助供养等项救助。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标准。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6年度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为728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608元/月。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承诺授权书;3、户口簿(共同生活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4、身份证明(共同生活所有家庭成员和与家庭成员有法定赡(抚、扶)养关系人员的二代身份证(注:赡(抚、扶)养人,可以只提供复印件);5、残疾人证明(残疾人证、伤残证,特殊情况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书;6、申请人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收入状况证明;7、诊断书(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例、必要时提供医疗费支出;8、养老保险金领取证(养老保险金领取发放凭证);9、房产证明(房产证、动迁协议、租房、借助房屋等);10、学生证明(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或学生证);11、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12.其它证明材料(根据个人情况)。
办理流程 1、乡镇(街道)受理申请;2、乡镇(街道)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对、入户调 查;3、乡镇(街道)提出救助审核意见,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审核公示结束后上报县民政部门;4、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对确认同意救助的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进行公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 17:3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 13:00— 17:00(冬季) 

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联系方式 0421-6800029   0421-6822845   0421-682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