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凌源五家子风力发电项目征地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6 信息来源: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


2026年4月30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6〕300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1.1399公顷为国有。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华电新能源凌源五家子风力发电项目。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位置:四合当镇大马营子村、大汤沟村、楼上村、小马营子村。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拟征收四合当镇大马营子村集体土地0.2478公顷,其中农用地0.2478公顷;四合当镇大汤沟村集体土地0.7380公顷,其中农用地0.7380公顷;四合当镇楼上村集体土地0.0150公顷,其中农用地0.0150公顷;四合当镇小马营子村集体土地0.1391公顷,其中农用地0.1391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权  属地  类面  积(公顷)征地区片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总费用(万元)
四合当镇大马营子村农用地0.24784811.8944
四合当镇大汤沟村农用地0.73804835.4240
四合当镇楼上村农用地0.0150480.7200
四合当镇小马营子村农用地0.1391486.6768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