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凌源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养护、危桥改造、安防)工程第一标段(四三线等新改建工程、三四线等养护工程)(招标代码:202621130112323292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5月19日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 第一名 | 凌源吉瑞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4560312.12 |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53 |
| 第二名 | 凌源中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24634719.30 |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53 |
| 第三名 | 凌源坤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24636989.04 |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53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凌源吉瑞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凌源中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凌源坤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姓名 | 安洪洋 | 毛可欣 | 李紫铭 | |
| 证书1 | 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 编号 | 辽221212106785 | 辽2212022202304195 | 辽2212022202301002 | |
| 证书2 | 名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编号 | 辽交安B21G01212 | 辽交安B21G00594 | 辽交安B23G01938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凌源吉瑞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凌源中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凌源坤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总工姓名 | 崔浩 | 王大铭 | 司佳奇 | |
| 证书1 | 名称 | 道路与桥隧工程师 | 道路与桥隧工程师 | 道路与桥隧工程师 |
| 编号 | 183095288 | 183224067 | 183224069 | |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及业绩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凌源吉瑞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凌源中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凌源坤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资格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 企业业绩 | 凌源市农村公路(第一批)新改建、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凌源市农村公路工程第三标段(热高线等新建工程、前小线等维修改造工程、平宣线危桥改造工程) | 凌源市农村公路工程第一标段(庙香线等新改建工程、老烧线等维修改造工程、庙香线危桥改造工程) | 凌源市农村公路(第一批)新改建、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江西浩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委任项目经理和总工。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省·朝阳市)》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5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凌源市南大街25号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421-682000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0421-355292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部门: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凌源市南大街25号
邮 编: 12259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21-682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