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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华电新能源凌源五家子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5-19 信息来源: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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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政地〔2026〕300号
凌源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华电新能源凌源五家子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凌政〔2025〕84号)业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凌源市集体农用地1.13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作为华电新能源凌源五家子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
二、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妥善解决好被用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项目提供土地。涉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在供地前必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四、认真监督用地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本批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六、本批件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