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源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养护、危桥改造、安防)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凌源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凌源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凌交字[2026]7号)、《关于凌源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凌交字[2026]8号)、《关于凌源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凌交字[2026]6号)、《关于凌源市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凌交字[202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资金约70%,地方自筹约3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标段建设地点 |
| 凌源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养护、危桥改造、安防)工程第一标段(四三线等新改建工程、三四线等养护工程) | 四三线等新改建工程、三四线等养护工程 | 凌源市境内 |
| 凌源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养护、危桥改造、安防)工程第二标段(瓦牛线等新改建工程、凌边线等养护工程) | 瓦牛线等新改建工程、凌边线等养护工程 | 凌源市境内 |
| 凌源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养护、危桥改造、安防)工程第三标段(大杨线等新改建工程、洼东线等养护工程) | 大杨线等新改建工程、洼东线等养护工程 | 凌源市境内 |
本项目第一标段到第三标段可以兼投,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共计153日历天(实际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
投标人近3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250万元(含)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工程(须含路面工程)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第二标段:
投标人近3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400万元(含)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工程(须含路面工程)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第三标段:
投标人近3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350万元(含)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工程(须含路面工程)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第一标段
(1)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3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250万元((含)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工程(须含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
(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3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400万元((含)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工程(须含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三标段
(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3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350万元((含)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工程(须含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4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06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9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省·朝阳市)》(http://www.cysggzy.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yuan.gov.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凌源市南大街25号
邮 编: 12259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21-6824668
招 标 人: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凌源市南大街25号
邮 编: 122599
联 系 人: 贾女士
电 话:0421-682000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65-2号
邮 编: 122000
联 系 人:王永鹏
电 话:0421-3552929
电子邮件:lnzdgczx@163.com
2026年4月28日
附件: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