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根据《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凌政办〔2019〕27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一、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按照工作流程对已完成的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结合预算资金实际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对比、梳理,分析偏差原因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绩效管理模块填报绩效自评情况。市财政局各预算科室对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审核。由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对各科室审核通过的绩效自评进行全面抽查。
二、绩效自评结果及抽查情况
(一)开展整体自评264个,其中100分 253个、90分以上9个、80分以上2个。
(二)开展项目自评共1398个,其中100分 589个、90分以上294个、80分以上30个、70分以上 38个、 60分以上 60个、60分以下的407个。
(三)经过全面抽查发现问题:(1)预算执行率高,但绩效指标得分低的项目分别是: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个项目、凌源市卫生健康局1个项目,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个项目。造成原因是: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在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上述预算单位未及时在“一体化”系统内维护或添加项目绩效目标,导致在项目绩效自评过程中项目绩效目标过少,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不能得分。(2)预算执行率低于50%且得分60分以下的项目407个,造成原因是: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在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上述预算单位未及时在“一体化”系统内维护或添加项目绩效目标;个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外部因素影响,进度略有滞后,导致部分资金支付进度未达到预期,不能得分。
三、整改措施
(一)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项目绩效情况。
(二)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跟踪监控机制,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财政将以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为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凌源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