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资助政策的简介
发布日期:2026-02-13 信息来源:凌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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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扎实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全覆盖。现将义务教育资助政策简介如下:

一、资助对象

1.特殊困难群体学生:(1)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学生、未消除风险的突发严重困难学生;(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

2.非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遭遇各种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无稳定收入,学生及其家庭能保障大部分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费用,其余部分需要国家、学校、社会资助补充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小学阶段

1.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金1250元/生·学年。

2.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金750元/生·学年。

(二)初中阶段

1.初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金1500元/生·学年。

2.初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金750元/生·学年。

三、资助认定程序

 

 凌源市教育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