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 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 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检测活动。负责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进行样品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负责接受企业委托进地行政许可前的检验、隐患排查检验等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规程)和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致病因子分析检验,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辽宁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受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承担争议产品质量鉴定、仲裁鉴定工作;承担生产许可证发证的检验工作;承担公、检、法等部门委托的司法鉴定工作,行政机关委托的质量鉴定和质量仲裁检定工作;承担企业的委托检验工作。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等国家计量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建立和维护凌源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全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仲裁检定等;承担凌源市辖区的量值传递(溯源);承担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工作;起草相关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负责全市计量校准及测试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270.55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83万元,下降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保险等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27万元,增长1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表9《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表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我单位无债务支出,表13《债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表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支出,表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无专项资金,表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为空表。
二、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6年,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85万元。其中:办公费3.02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4万元,取暖费0.56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1.3万元,劳务费2.04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
三、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6年,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0万元。
四、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与2026年相比减少4万元,原因为车辆减少2辆。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6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6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2025年相比减少4万元,原因为车辆减少2辆。
五、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凌源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