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2026年)
发布日期:2026-01-21 信息来源:凌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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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凌源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司法局概况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管理和指导律师工作,保证律师全面开展各项业务,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公证工作,保障公证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民事法律活动需要,充分发挥其服务、沟通、监督等作用。

3、管理和指导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保障乡镇法律服务机构正确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为乡镇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促进农村社会安定。

4、管理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助理员,指导其工作。保障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助理员依法调处民间纠纷,减少诉讼,为人民群众和基层党政、经济组织排忧解难,预防和减少犯罪。

5、管理和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指导、协调和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开展各种依法治理活动,为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五类人员)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确保刑罚执行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8、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安置,巩固改造成果,防止重新犯罪,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9、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0、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11、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证明。

12、参与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司法局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凌源市司法局

2、凌源市公证处

3、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凌源市司法局预算公开表

凌源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凌源市司法局202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凌源市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3.3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8.2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471.55万元,较上年增加11.82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1471.55万元;凌源市司法局2026年预算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8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9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71.55万元,较上年增加11.82万元。

二、关于2026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凌源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为222.08万元。其中:办公费53.34万元、印刷费9.00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2.30万元、邮电费5.90万元、取暖费2.12万元、物业管理费2.31万元、差旅费3.6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租赁费32.00万元、劳务费26.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41.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76万元。

三、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凌源市司法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6年凌源市司法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凌源市司法局2026年预算数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原因是2026年执法执勤用车减少1辆。

五、凌源市司法局2026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司法局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6年凌源市司法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8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8个,涉及资金384.4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公共法律服务(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