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在凌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凌源市财政局局长 高云洲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凌源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及批准的预算。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复杂局面,我们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持续改善民生,全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统筹管理、提升资金绩效,保障了财政预算平稳运行,为凌源市全面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300万元(预计数,下同)(归属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000万元,凌钢收入3,3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2,000万元,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重点税源企业营收增长乏力,重点行业及骨干企业税收呈下滑态势,新兴税源尚处于培育阶段,税收增长支撑不足;非税收入29,300万元,主要来源于特许经营权出让等一次性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2,184万元(含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125万元,全年收入总量为569,609万元。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3,868万元,同比减少41,125万元,下降9.2%。主要支出事项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9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705万元,教育支出79,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569万元,农林水支出64,9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98万元。
加上上解支出36,5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954万元、调出资金4,92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8,298万元,全年支出总量为569,609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含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3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2,18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125万元,收入总量为541,609万元。市本级(含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96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31,4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954万元、调出资金4,92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8,298万元,支出总量为541,60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000万元,下降94.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加上省市补助收入8,114万元,调入资金4,9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898万元,上年结转25,693万元,收入总量为73,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9,11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7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53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上年结转2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68万元,收入总量为4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4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7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1,97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2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698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80,17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4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698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尚未下达,现为2024年已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97亿元。全市债务余额42.81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24.09亿元,隐性债务18.72亿元。
以上财政收支数字为年度预算执行预计数,不是最后决算数。待决算编制完成,经上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精准施策,全面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1.狠抓收入征管,筑牢财力根基。将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首要任务,加强对钢铁、玻璃、汽车、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税源的监测与管理,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加大零散税源清缴与非税收入管理力度,通过盘活水库特许经营权等方式挖掘收入潜力,在经济由高增速向高质量转型的“换挡期”,确保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体稳定。
2.积极向上争取,增强保障能力。紧扣积极财政政策导向,围绕全市发展目标,加强项目谋划与申报,全年争取各类资金37.5亿元,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4亿元、新增政府债券31,898万元、置换债券3,590万元(覆盖当年到期政府债券的18%),为重大项目建设和偿债压力缓解提供了有力支撑。
3.培植优质财源,夯实发展基础。强化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积极培植涵养优质税源,支持优势产业、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投入资金6,393万元,支持实体企业创新发展,激发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性,持续培育新兴财源,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4.大力盘活存量,提升资源效率。严格执行盘活存量资金规定,清理收回结余资金0.3亿元,统筹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民生保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水库淤泥经营权,收入1.5亿元;梳理闲置房屋资产63处,通过出租实现收入62万元,有效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守牢底线,全力防范财政各类风险。
1.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坚持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支出的第一次序,摆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严格落实“三保”责任,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强化“三保”动态管理,全市“三保”支出保障到位,并按照序时进度拨付。2025年“三保”支出25.7亿元,实现了“三保”支出应保尽保。
2.有效管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多渠道、多方位筹措资金用于到期债务还本付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低风险。
3.协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省农商行凌源支行资产清收处置6,91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90.5%,位列朝阳第一;协助天元村镇银行、朝阳银行凌源支行完成清收任务。组织银企对接活动3次,精准对接企业80余户,帮助企业融资15.9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129笔、共3,162万元。
4.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加强与审计等部门协作,在10月15日前完成全市2024年离任领导干部80余人经济事项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配合各类巡视巡察与审计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堵塞管理漏洞。
5.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紧盯安全生产保障。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作用,投入35万元,储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投入资金382万元,重点支持安全生产培训、排查安全隐患、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等支出。
(三)深化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行动。强化国有资产全口径监管,依托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一体化平台系统融合和加强“三资盘活”工作的深入推进,全面梳理核查国有资产底数,加快资产资源盘活变现,全年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1.78亿元。纵深推进国企核心功能提升,制定出台《凌源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凌源市委向市属国有企业选派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国有企业资产穿透式梳理、整合方案设计等工作,突出板块化、集团化管理,积极筹备凌发投、农业集团、供热集团、水务集团、交通集团组建工作。
2.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目标编制、运行监控与事后评价全流程管理,完成972个项目审核入库、650个成本绩效分析;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63个、项目绩效目标1,520个;实施整体绩效监控262个、项目绩效监控1,477个。
3.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创新。持续以全流程电子化为核心抓手,提升采购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市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项目90个,覆盖采购单位43家,涉及预算总金额2亿元,方便供应商提前筹备。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68个,涉及采购预算金额1.6亿元。
4.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完成全市295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审核、汇总、填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环境得到改善,工作效率得到提升,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5.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以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安排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自查自纠,制定《凌源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等措施。
6.严格评审工程造价。优化健全评审内部流程,评审人员提前介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财政资金评审累计完成评审项目378项,审定金额 5亿元,审减金额 0.3亿元,使财政性投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节支增效成绩显著。
(四)节用裕民,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坚持以“小财政”办“大民生”,着眼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以“小切口”带动了“大变化”,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5年,全市民生支出3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83.1%。
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8亿元,落实财政衔接推动乡村振兴,全力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修建村内道路154公里,建设“五好两宜”和美乡村项目5个,发展乡村振兴项目34个,保护耕地地力覆盖面积达84.2万亩,农村污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改善,切实推进了农村宜居宜业,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2.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筹集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教育发展,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支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助力教育公平与高质量发展。
3.强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1.4亿元,不断强化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投入就业补助资金3,000万元用于再就业支出,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各项培训补贴落实到位,同时,响应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拓展就业渠道,吸纳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
4.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计划偿还“三医联动”制定的医疗保险基金还款计划4000万元,有效充实医保基金。投入资金3,925万元,用于保障13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开展。投入资金1,000万元,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5.赋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投入资金1,944万元,支持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服务、牛河梁文化遗址保护、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等支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
6.助力基础设施便民。紧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城市建设投入,持续完善基础设施。投入资金1,488万元,改造老旧小区设施,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投入资金6,143万元,有效支持地下水源置换管网改造、打通多条断头路、陈旧基础设施维护及城市基本功能运转。投入资金4,121万元,加大城市绿化投入、支持环卫垃圾分类、公厕及垃圾转运站改造等项目,有效提升城市清洁度和居民生活质量。
7.扛起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支持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低碳等工作。投入资金2,118万元,深入推动河流总氮治理和管理、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国土绿化等一批重点生态项目稳步实施,集中财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3,345万元,支持污水处理厂运营。投入资金965万元,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301亩、营造林2万亩、植树造林148万株、退化林修复1万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过去一年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根本在于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大力支持,根本在于各部门和全市人民担当实干、奋发有为。在此,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刚性支出增加并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空前严峻。“三保”压力较大,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额度较高。面对困难与挑战,我们必须守牢底线,统筹兼顾,综合施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三、2026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篇之年,是我们在新征程上迈出第一步、展现新气象的关键之年。科学编制好2026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6年全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民生为大,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要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与资金使用效益。要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着力做优增量、盘活存量;要坚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通过系统施策、精准发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2026年我市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6,100万元(归属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000万元,凌钢收入1,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项目是:税收收入安排89,8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26,300万元。分部门安排情况是:税务部门92,300万元;财政部门23,800万元。加上省市补助收入172,720万元,调入资金51,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298万元,收入总量为458,118万元。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6,7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155万元,教育支出63,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61万元,农林水支出22,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62万元。
上解支出28,8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4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8,29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6年,市本级(含街道)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1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2,7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298万元,调入资金51,000万元,收入总量为429,17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29,17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91,087万元,上解支出15,5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4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8,29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3.“三保”预算草案
2026年,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财权事权划分原则,共安排“三保”等刚性支出256,53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56,161万元;保工资支出147,359万元;保运转支出9,136万元;“三保”外刚性支出43,87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4,16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3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上级结转收入32,531万元。基金支出安排26,635万元,调出资金45,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53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27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2026年社保基金收入安排86,60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9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608万元。当年社保基金支出安排84,92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3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608万元。
四、2026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生财有道”,握指成拳保障重点。一是狠抓资金与项目落实落地,全力争取政策支持。瞄准中央及省市政策导向,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谋划,聚焦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全面梳理并吃透上级政策,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与好政策、好项目落地凌源。二是狠抓财源建设,密切财政与税务、执收部门协调配合,积极组织,统筹部署,开拓税源,依法依规做好收入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快盘活“三资”工作进度,争取尽早实现“资产”变“资金”,推进低效、闲置资产出租、处置,补充财力缺口。强化部门资金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
(二)“用财有效”,厚植民生幸福沃土。一是聚力乡村振兴,夯实发展根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保障资金投入稳定,及时兑付惠农补贴,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聚焦农村公路、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项目,以实效提升群众幸福感。二是倾力民生保障,回应百姓期盼。围绕养老、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优化政策供给与资金投入。持续增加科技攻关、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升级、交通设施改善等方面投入力度,确保民生支出应保尽保。三是厉行勤俭节约,确保节用裕民,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更多的财力用在民生急需处、紧要处。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持续“过紧日子”。严格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坚持“财力有一分增长,民生就有一分改善”。
(三)“稳财有为”,兜牢兜实风险底线。一是切实兜牢兜实“三保”风险底线,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安排,不留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密切关注“三保”预算执行,加大财政运行监测力度,坚决确保“三保”全程可控、底线可守。二是压实责任,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常态化监控,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压实主体责任,打好“组合拳”有序化解风险。同时,督导市属国企盘活资产偿还债务,确保政府债务规模可控、风险收敛。三是强化预警,严守库款安全底线。树立财政风险意识,平衡“稳增长”与“防风险”。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动态监测财政运行,科学调度资金,优化支出与保障顺序,切实防范支付风险。四是严控源头,坚决遏制新增债务。强化限额管理,严禁举债融资行为。从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做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源头明确,做到“无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四)“理财有章”,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创新监督机制,拓展财会监督广度深度。聚焦近年来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在减税降费、基层“三保”、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绩效评价+财会监督”信息共享机制,依据绩效结果明确监督方向与检查重点,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约束,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推进标准建设,强化预算编制刚性约束。系统梳理现有支出标准,结合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统筹考虑政策要求、财力水平、项目成本与实际执行情况,加快构建系统化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推动支出标准全面应用于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科学性与规范性。三是深化数字赋能,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强信息化支撑,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形成预算管理全流程闭环管理,提高财政数字化管理水平。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紧紧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标,着力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聚财有方”,严守财政工作底线。坚持预算法定、依法理财的原则,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贯彻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回报,维护资产安全。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水平,优化、健全评审内部流程,抓细节、堵漏洞,严格、高效评审,为财政资金保驾护航。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确保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全面准确、及时规范,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出征号角催人奋进,全面振兴重担在肩。新的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振奋精神,昂扬斗志,脚踏实地,担当实干,扎实做好稳增长、保运转、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建设和谐美好、幸福凌源做出财政贡献!
凌源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