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深耕基础教育沃土 绘就小学教育发展新蓝图)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农业产业发展负责人 韩猛
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全面公开涉农、惠农重点领域有关政策,现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有关政策进行相关解读。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生化政银担合作,破解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难、贴息兑付慢等问题,按照《关于创新推进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5〕125号)、《关于印发朝阳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朝农发〔2023〕71号)文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省农担公司及其合作银行机构创设“设施农担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增信、垫付贴息等服务,建立“主体申请-农担推荐-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银行机构放款并垫付贴息-财政部门对银行机构清算贴息资金”的工作模式,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实施质效。
一、支持范围
贴息对象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贴息范围为建设主体在我市实施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仓储保鲜和粮食烘干等领域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从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所获得的贷款。申请“设施农担贷”的项目,应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具备《辽宁省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方案》(辽农农〔2023〕246号) 规定的申请条件,60%以上贷款资金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同时还需符合省农担公司对建设项目和实施主体的准入要求。
二、贴息标准
单户建设主体贷款额度在30-300万元之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BP, 担保费率按0.5%/年收取。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在单个年度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有稳定收入来源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建设主体申请100万元以下 (含100万)的贷款担保,除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外,无需提供其他反担保。
三、实施流程
(一)建设主体向省农担公司朝阳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设施农担贷”,需填写《“设施农担贷”贴息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农担公司按月对建设项目和申请主体进行筛选,每月30日前将符合贴息条件的建设项目推荐至农业农村局。
(三)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并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报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复核无误后,将盖章确认的《“设施农担贷”贴息申请表》返至农担公司,由农担公司会同经办银行开展尽职调查;农担公司对通过尽职调查的建设项目进行担保,经办银行机构审核放款、按月垫付贴息。
下一步凌源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七届四次党代会精神、“13631”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农业提质工程,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上狠下功夫,力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再迈新台阶,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