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凌源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增设培训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1 信息来源: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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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与岗位需求,优化职业培训供给结构,充分发挥培训促就业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3号)文件要求,经过专家组评审,同意凌源市3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增设培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凌源惠众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新增设项目为无人机驾驶(专项能力)。
2.凌源市惠民职业培训学校新增设项目为养老护理员(5.4级)、老人陪护(专项能力)。
3.凌源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新增设项目为中式烹调师(5.4级)、架子工(5.4级)、网络营销师(5.4级)。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