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9 信息来源: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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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如下:
凌源市沟门子镇昌德大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04213123;
凌源市新阳宝寿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东站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421400102;
凌源市奕丹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04213207。
特此公告。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