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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青龙河水质提升与水体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阶段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0 信息来源:凌源市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凌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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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凌源市青龙河水质提升与水体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凌源市青龙河水质提升与水体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青龙河凌源市段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208.7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主要包括青龙河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和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2大工程。

1.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新建农田型河流生态缓冲带6处,长18.7km,生态修复面积299200m²。

2.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新建人工湿地3处,其中三十家子镇复合湿地处理规模1380m³/d,有效占地面积3900m²;松岭子河汇入口表流湿地处理规模900m³/d,有效占地面积4500m²;水源地上游表流湿地处理规模2160m³/d,有效占地面积10800m²。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凌源市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凌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通讯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木兰山路

联系人:季女士

联系电话:1580494482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朝阳百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33-55号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15524920066

电子邮箱:chaoyangbaixin@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StX1xO0EU2aMlkAC8gOSg?pwd=LYLY

五、公示对象及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凌源市青龙河水质提升与水体生态修复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凌源市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凌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