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9-17 信息来源: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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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祥、王书立因保管不善,将28070103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祥、王书立
2025年9月17日
李振权、周玉华因保管不善,将13020706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振权、周玉华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