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凌源市建筑垃圾管控处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5-09-15 信息来源:凌源市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资源化利用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有效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防治环境污染,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凌源市工作实际,制定《凌源市建筑垃圾管控处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10月15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40号(凌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信访部)

联系电话:0421-6860028

联系邮箱:lyzhzfj2022@163.com

 

凌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5日


凌源市建筑垃圾管控处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速和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垃圾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建筑垃圾的不合理处理,不仅会占用土地资源,还会污染环境、威胁公共安全。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大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工作目标

全市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力争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率基本达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

规划建设终端设施,确保有足够的场地和设备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科学配套收集设施,方便施工单位和居民投放建筑垃圾;补齐现有收集短板,提高收集效率;合理布局转运场所,尽快形成布局合理、高效运行的处置体系。

(二)切实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按照相关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着力推进各类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合法、规范的处置。

(三)强力推进建筑垃圾源头管控

1.强化前置化管理在工程规划、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建筑垃圾的减量问题,优化设计方案,减少不必要的建筑材料使用。

2.探索一体化运行尝试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拆除等环节进行一体化管理,促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

3.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严格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1.企业化运营鼓励专业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运营,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2.统一化管理对运输车辆进行统一标识、统一标准,便于监管。

3.可追溯运输实行运输车辆安装GPS,记录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等信息,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持续强化建筑垃圾监管机制

1.完善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实现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实时监控。

2.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

3.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考核。

()积极推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

1.实行分类化处置要求施工单位和居民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根据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2.规范轻质物处置对于轻质建筑垃圾,如塑料、木材等,制定专门的处置规范,提高资源利用率。

3.鼓励资源化利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的再利用率。

四、责任分工

)加强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规范建筑和拆迁工程发包行为,禁止将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项目层层转包,随意压低价格,损害运输单位和车主利益,保证运价公平合理。在建筑拆迁工程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施工方使用密闭车辆拉运建筑垃圾,并严格要求车主不得超高、超载。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实行建设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备案制度,所有建设和拆迁单位都要在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开工前,将运输时间、期限和运量等报主管部门备案,从源头上遏制野蛮拉运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牌照无许可证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及其他散装物车辆,严格查处不具备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集中整顿车辆超高、超载、沿街撒落等问题,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达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杜绝超高、超载及密闭装置关闭不严造成撒落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三)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下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管理,并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按指定运输路线和场地倾倒。(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树立全局观念,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扎实推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拖拉、完成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中设置障碍、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建设开发、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综合执法局、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与各新闻媒体沟通,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对建筑垃圾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建筑垃圾管理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建筑垃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