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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秋季开学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9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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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2025年秋季开学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的通知》(辽教通〔2025〕298号)及朝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精神,决定于8月25日至29日,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各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调研内容
新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健康、实验室安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校园足球等共计10个方面。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自检自查阶段(8月22日至25日):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自22日起按照调研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形成汇报材料及佐证材料,针对问题形成整改清单。
2、专项调研阶段(8月25日至29日):由局长为总负责人,分管副职为包片领导,教育局各科室人员为包校干部,成立专项调研小组。责任督学根据各责任督学责任区分工,全程参与此项调研工作。按照调研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
3、省级调研阶段:省教育厅专项调研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实地查看、随机访谈等方式开展调研。
四、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自查。自查工作需在8月25日前完成,建立问题台账并逐项及时整改。
(二)做好迎检准备。在专项调研前形成自查报告。
(三)自查材料报送。专项调研发现问题确认单(须加盖公章)及自查报告在专项调研时一并带回。
凌源市教育局 凌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