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市委书记安海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领导在“三化”建设年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朝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建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乔子峪,市政协主席王福来,市委副书记张鑫,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立新出席。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朝阳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全力以赴投入到防汛备汛工作中。要筑牢风险防范屏障,坚持做实做细,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早发现、险情快处置。要压紧压实防汛救灾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突出问题导向,做到严抓严管,完善制度机制,务求整改实效,让干部群众感受到“三化”建设年行动带来的新变化。要注重成果转化,把“三化”建设年行动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三化”建设年行动成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规定》的核心要义,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强化担当,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乡镇街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对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各环节的全覆盖。要狠抓落实,严肃追责问责,保障《规定》在凌源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一体推进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创城常态长效,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推进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要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新成效转化为城市文明新常态,让文明创建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会议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