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1 信息来源: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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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如下:
凌源市宏升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421400164;
朝阳健民大药房凌源三家子乡国芝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4210756;
朝阳健民大药房凌源沟门子镇永合堂连锁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4210462;
凌源众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凌源七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04213050;
凌源众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宝德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04210175;
凌源众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04213259;
凌源市泽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官营子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04213233;
凌源市鑫发普济堂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04213082;
凌源星河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前进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04213246;
凌源星河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鑫福家园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421400089;
凌源星河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四官营子市场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421400013。
特此公告。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