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凌源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凌防减救委〔2025〕1号)规定,现将明确后的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部署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共同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同时请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确定一名科室或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并于8月10日之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报送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邮箱:Lyyjjz6824063@163.com。
凌源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协助指导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等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涉事地区和部门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审批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积极争取救灾应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应急调控;统筹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落实能源保供;负责组织协调粮油应急储备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救灾工作;负责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同工信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生产加工企业能力储备工作,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运。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指导并协调灾区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避险安置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各地各校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制定及实施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市科学普及工作;负责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成熟适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学技术研究,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科技进步;引导企业增加防灾减灾救灾研发资金投入,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科技支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组织工业企业做好应急工业品(含医药)的生产保障工作;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收集、统计通信设施设备损失情况;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做好灾区应急通信和通信设施抢修恢复等工作。
市公安局: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属地民政部门督促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彩票中心、殡仪馆、公墓编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灾后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联系、指导、组织市慈善联合总会等公益组织开展救灾救助和救灾募捐等相关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市司法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做好本系统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普及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知识。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程序将防灾减灾救灾资金以及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建立健全与防灾减灾救灾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根据财政事权和财权方案要求,督促和指导落实属地支出责任,做好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监管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所属教学机构编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协同配合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治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分级负责,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开展常态化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参与地质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做好本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核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灾区人民政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信息通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本领域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演练工作,做好本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 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单建人防工程的灾害预防、避险疏散相关工作;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配合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指导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指导受灾城市对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热力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应急使用可行性的评估工作,负责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开展技术服务和指导,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根据职责分工,保证灾区城市供水安全;开展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做好本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负责辖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已登记的船舶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工作;发生灾害时,负责优先抢通受灾群众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的通行路线,重点确保高速公路、国道和主要省、市干线及灾区进出口的交通通畅;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开展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做好本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负责协调水情、汛情、旱情的监测、预报、预警;负责防洪抗旱相关的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协调水工程调度,负责全市抗旱水源优化配置、调度和管理;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根据职责分工,保证灾区饮用水安全;开展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做好本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动植物疫情的预报与防治工作,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农业防灾减灾保丰收预案;统筹协调农业救灾物资的调运,指导农民开展灾后生产恢复;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配合推动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做好市内跨地区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加强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指导旅游行业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做好本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指导做好旅游景区的预警、避险、警示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受灾区域文物抢救保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按职责做好文博场所及景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媒体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及时播报防灾紧急公告,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开展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适时派出医疗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和心理援助;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严重危害受灾群众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灾后传染病风险评估,指导灾区做好灾后防疫和消杀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力量救援建设以及灾害救援工作。统筹震害防御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市国资办:配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督促市属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协调相关企业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物资的紧急调拨和生产,联系、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参加抢险救灾等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区食品安全,指导查处受灾地区价格违法行为,对灾后恢复重建地区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级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做好本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开展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及森林草原火灾防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督促指导灾后森林草原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根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负责组织协调军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灾区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凌源武警二大队:负责帮助灾区抢险救援、转移受灾群众,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市红十字会: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动员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参与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市邮政分公司:负责灾区寄递捐赠物品的组织管理;统筹协助救灾物资运送;负责邮政行业企业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
市气象局: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承担灾害性天气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会商研判、评估工作;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防灾减灾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开展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牛河梁站: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做好本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负责所辖铁路及其设施的安全和抢修,优先运送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人员。
国网凌源供电公司: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做好本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指挥所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参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
凌源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