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07-11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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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及救助对象

根据朝阳市临时救助政策的受理范围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

1、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指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爆炸、矿难、溺水、触电、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或突发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短期内无法就业或无法返乡,以及遭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急难情形,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或无法支配个人财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人员。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极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 。

2、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指因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在给予社会保险理赔、专项社会救助以及其他社会帮扶后,支出金额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需符合下列条件: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存款、有价证券、互联网金融资产等以外的其他家庭财产状况不超过当地低保对象家庭财产标准的1.5倍。

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超过80%以上。其中,基本医疗费用一般涵盖6个月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将重病尤其是慢性病和罕见病患者根据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医疗机构(药店)自费购买的维持日常治疗必需的特定药品,视为合规医疗费用,在县级以上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病门诊)发生的上述合规医疗费用外,个人负担的其他医疗费用,一般可按50%比例计入合规医疗费用;教育费用一般包括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下非义务教育在校学生的基本教育费用,不包括择校、出国留学、课外补习、校外租房等非基本费用;基本居住费用范围和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

二、申请材料

临时救助实行依申请受理。本地户籍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临时救助应当提交身份、急难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应如实书面声明家庭经济状况,并且按照规定履行委托核查其家庭及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低保和特困家庭只需提供急难情况证明材料。

三、审核确认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申请后,应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实地调查、信息核对等方式,完成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提出审核意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实施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时间不计入审核确认时限。

四、政策依据

朝民发〔2021〕61号关于印发《朝阳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