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7-11 信息来源: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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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英、吕开权因保管不善,将202100198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海英、吕开权
2025年7月11日
李名阳、宋彬彬因保管不善,将202100028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名阳、宋彬彬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