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单位被设立机构注销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或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销、合并或宣布终止,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办理注销:1.无欠费信息;2.无正常参保人员;3.无正在享受待遇人员。
所需要件:
审批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通知书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法律文书,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销、合并或宣布终止的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反馈方式:现场反馈、电话反馈。
办理地点:凌源市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21-795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