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3 信息来源: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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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如下:
凌源市龙沅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04213041;
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圣贺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04213354;
凌源市天康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04213117;
凌源市同庆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04213151;
凌源市泽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凌源十一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421400090;
凌源市康泰为民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DB04213091;
凌源众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凌源六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04213051;
凌源众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恒泰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CB04213240。
特此公告。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