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凌源市2025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 凌源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凌源市2025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推进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39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当前与长远、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落实技术模式,坚持产量产能一起抓,数量质量一起抓,生产生态一起抓,进一步完善耕地轮作制度,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二、实施区域和技术路径
(一)实施区域。2025年我市实施面积3800亩,请各乡镇街自主申报,并对本辖区内符合轮作技术路径要求的、相对集中连片农户或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上下茬口作物等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按附件1),汇总后报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
(二)技术路径。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推行薯类、杂粮杂豆、大豆与玉米、花生等轮作,重点推行轮作种植大豆、花生,扩大大豆和油料作物生产。结合我市为玉米主产区的实际,2025年参与轮作的主体不允许种植玉米,2024年、2025连续种植大豆油料的,且集中连片种植的纳入轮作补助范围。各地要把轮作作为沙化耕地治理的一项重要农艺措施,优先支持沙化耕地开展轮作。可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
三、重点工作
(一)签订轮作协议
承担任务的乡镇街、村、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细化要求,将政策落实落地。承担任务的乡镇街、村委会与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三方协议(可参考附件2),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一式四份,乡、村、农户各保留一份,并报市农业农村局一份分别存档备查。 (二)完善补助方式
乡级政府组织村级做好轮作地块和补助面积核实确认、登记公示,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轮作地块台账中须附有每户土地流转合同及土地流转明细表(附件3),验收合格后补贴资金发放前,须将轮作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等信息在村委会张榜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乡级审核确认的轮作面积,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或对公账户等方式兑付到农户或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并将相关材料复印一份报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存档备查。
(三)验收流程
为保证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明确责任分工,加快资金拨付。待作物出苗后,由各乡镇街自行组织验收,农业农村局将联合财政局对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抽查,抽查后将按照每亩150元进行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轮作任务落实落地,推动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科长为成员的耕地轮作项目领导小组(附件4)。
(二)加强督导调度
为及时跟进轮作工作,强化技术指导工作,完善轮作技术指导意见,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过程管理,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我市成立了技术指导小组(附件5)保证资金落实、技术落实和任务落实。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建立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补助资金,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做好宣传
各乡镇街要加强工作宣传,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增强绿色发展的自觉性。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3.土地流转合同和2025年凌源市××乡镇街轮作主体土地流转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