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6-13 信息来源: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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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波因保管不善,将20160011830、202200229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波
2025年6月13日
蔡世坤因保管不善,将201800097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世坤
2025年6月13日
陈孝军因保管不善,将2019000391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孝军
2025年6月13日
董亚鹏 杨丽娟因保管不善,将00001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亚鹏 杨丽娟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