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凌源市希望路西段区域房屋征收决定(凌政征字〔2025〕5号)
发布日期:2025-06-10 信息来源:凌源市
浏览:

凌源市希望路西段区域内被征收人:

按照凌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市政府决定对凌源市希望路西段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物等进行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作出征收决定如下:

一、征收人:凌源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市府路西段61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超,职务:市长。

征收部门:凌源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住所地:红山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孙小东,职务:主任。

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主要目的是对凌源市希望路西段区域房屋及地上物实施征收。此项工程对于加快我市路网改造步伐,方便居民出行,提高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三、征收范围:(详见征收范围图)。

四、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具体附后)。

五、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实施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 60日内向朝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