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监督,实现阳光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二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对拟修改凌源市滨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事宜,向社会发布公开听证公告,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依法决策提供参考。
一、拟调整内容及论证公示情况
(一)拟调整内容概要
根据凌源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拟调整凌源市滨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拟调整地块位于蓝城璟樾府南侧,碧桂园北侧,依据区域用地功能布局的优化需要,拟将Bb06-02地块(1.60公顷)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Bb07-01地块(1.60公顷)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拟将牡丹街(园林路-园艺路段)向东调整至牡丹二街;拟将调整后的Bb06-02地块的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容积率由≤1.7调整为≤1.5,建筑密度由≤20%调整为≤30%,建筑高度由≤36米调整为≤27米,绿地率由≤35%调整为≤30%。
(二)论证及公示情况
2025年4月,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凌源市滨河区域控规调整论证报告》,对拟调整内容、原则、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对规划调整内容与影响进行了分析,给出了结论及建议。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7日,我局就修改凌源市滨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拟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二、听证公告内容
公告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12日
(一)听证事项
对拟修改凌源市滨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内容,征求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2点在市自然资源局11楼会议室公开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员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5年5月28日前向凌源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届时我局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听证会。
参加听证会须知:
1、年龄在18至65岁的本市公民;
2、有完全行为能力,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3、有社会活动能力和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并能保证亲自参加听证会;
4、法人需依法成立并年审合格的;
5、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并能严肃认真地阐明其观点;
6、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的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联系人:郭志军 联系电话 0421-6821502
地 址:凌源市东城街道木兰山路5号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