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1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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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5〕96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0.5650公顷为国有。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4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商服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北至北炉乡北炉村集体土地,南至北炉村集体土地,西至北炉村集体土地,东至北炉村集体土地。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北炉乡北炉村集体土地0.5650公顷,其中农用地0.5165公顷、建设用地0.0370公顷、未利用地0.0115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权  属地  类面  积(公顷)征地区片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总费用(万元)
北炉乡北炉村农用地0.51654824.7920
建设用地0.0370481.7760
未利用地0.011538.40.4416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