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1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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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5〕96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0.5650公顷为国有。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4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商服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北至北炉乡北炉村集体土地,南至北炉村集体土地,西至北炉村集体土地,东至北炉村集体土地。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北炉乡北炉村集体土地0.5650公顷,其中农用地0.5165公顷、建设用地0.0370公顷、未利用地0.0115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权 属 | 地 类 | 面 积(公顷) | 征地区片 | 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补偿总费用(万元) |
北炉乡北炉村 | 农用地 | 0.5165 | Ⅳ | 48 | 24.7920 |
建设用地 | 0.0370 | Ⅳ | 48 | 1.7760 | |
未利用地 | 0.0115 | Ⅳ | 38.4 | 0.4416 |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