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信息采集工作。
2、负责涉稳、反邪教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负责全市维稳安保信息化管理系统、辽宁政法舆论引导信息系统的数据应用、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4、承接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00.8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预算收入增加6.44万元,增长6.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支出增加6.44万元,增长6.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我单位预算中除基本工资、运转经费等支出,无基本建设类、大型维修维护、偿还债务等其他经济事项支出,表7《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9《项目支出预算表》、表13《债务支出预算表》、表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表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表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表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为空表。
二、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5年,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1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2.40万元、差旅费安排0.30万元、福利费安排0.10万元。
三、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5年,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未安排。
四、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
五、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六、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凌源市综治维稳事务服务中心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