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概况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负责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根据教育法规,依法治校,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努力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高中教育任务。
(二)组织制定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经常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并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按照国家课程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和教师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五)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开源节流,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学,争取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六)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
1、办公室——负责落实和执行学校党政班子决定,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协调运转。做好教职工日常考勤、年度考核、评先选优、人事、工资、职称评聘、调进调出、离退休工作,各项文字材料、各种会议记录、档案管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工作,对外联络、接待服务等工作。
2、政教处——负责全校德育工作,规划学校德育整体目标,制定培养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的递进层次目标,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学年德育工作重点并负责落实,策划富有创意和实效的师德培训活动,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培养班主任梯队。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建设、学生组织管理、学生养成教育、班主任队伍建设、班级管理考核等工作。
3、保卫科——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师生安全教育,校园安全保卫。
4、教导处——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计划、组织、检查、总结,处理日常教学事宜。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教学工作计划以及必要的规章制度;督促和检查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各种计划,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学期考核;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招生、新生编班工作;组织各类考试考务工作,抓好成绩的评定、质量分析、汇总和统计等工作。
5、年级部——负责(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师考核、教研组工作、班级成绩考核。
6、团委——负责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检查各班团支部工作执行情况,加强团员思想道德建设,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议、团支部书记会议。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开展好社团活动。按照组织发展程序进行团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学生会工作。
7、工会——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有益老同志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发挥老同志的作用。生活上关心照顾好老同志,经常了解老同志的思想、身体、生活情况,坚持走访慰问和结对关心等制度。认真接待好老同志的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尽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8、总务处——负责学校校产管理;办公用品、教学设备、生活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执行采购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校舍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绿化、亮化;校园基本建设;管理财务,做到规范收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障经费正常运行;管理学校食堂、超市,要保障食品安全,不断改善师生的生活条件。
9、财会室——负责学校财务工作。按照学校领导的指示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有计划的合理使用资金。随时进行控制,向领导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以利学校领导采取措施,保证预算的完成;协助学校领导执行财经制度,进行财务监督,坚决抵制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当好领导的参谋;审核每笔收支原始凭证,及时记账,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并向领导汇报;保管好所有的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按规定编制月、季、年度决算报表、统计资料,做到正确及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
第二部分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8.9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6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事业收入)2065.5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374.50万元,较上年减少285.24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6374.50万元;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本级)2025年预算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236.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9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374.50万元,较上年减少285.24万元。
二、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公用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5年,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公用经费安排460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40.0万元、印刷费安排10.0万元、水费安排5.0万元、电费安排10.0万元、邮电费安排2.1万元、取暖费安排98.00万元、差旅费安排13.0万元、维修维护费安排70万元、培训费安排15万元、专用材料费安排15.00万元、劳务费安排85.0万元、业务委托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0.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安排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37.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00万元。
三、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5年,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未安排政府采购(购买服务)。
四、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90万元,与 2024年比无增长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 2024年比无增长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 2024年比无增长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 2024年比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90万元,与 2024年比无增长变化。
五、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