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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凌源市公开招聘环卫清扫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4 信息来源: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凌源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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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卫生面貌,满足城区环境管理需要,经政府同意面向相关群体公开招聘清扫保洁公益性岗位人员。现按照《朝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朝人社发〔2014〕240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20〕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召开关于招聘环卫保洁公益岗协调会会议精神,现就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面试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二)年龄限制:女性18-47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200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男性18-57周岁(1967年10月1日以后-200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已安置过或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对象

凌源市行政辖区城镇户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其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脱贫劳动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

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11、其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

  (1)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2)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

  (3)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劳动力;

  (4)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5)符合条件的孤儿。

四、招聘岗位相关工作要求

1、招聘岗位:清扫保洁岗位50个;

2、工作地点:城区内背街小巷保洁区域;

3、工作时间:根据环卫工作需求适具体情况而定。           

五、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障

岗位补贴1400元/月。聘用期间岗位补贴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即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先支付工资后,向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根据聘用人员工资支付情况向用人单位拨付岗位补贴。

聘用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在职职工形式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补贴需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发放,即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后,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根据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情况向用人单位拨付社会保险补贴。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报名(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局)一楼大厅,地址: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90-68号(火车站南走200米)。咨询电话:6806036、6892957。

3、报名

本次报名为现场定向报名。

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

   (4)残疾人需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需提供离婚或丧偶及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需提供有关证明;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需提供优抚对象有关证明;

    (8)烈属需提供烈属有关证明;

    (9)脱贫劳动力需提供相关证明;

    (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需提供相关证明;

    (11)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类型需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背书。

(二)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聘用

体检合格经培训后上岗,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普通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协议期限三年。对不服从分配管理的应聘人员经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解聘。

七、注意事项

1、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考,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面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自己负责。

本公告由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和凌源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解释。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凌源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