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9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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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4〕582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0.1856公顷为国有。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3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四官营子垃圾中转站:北至四官营子镇大房身村集体土地,南至四官营子镇大房身村集体土地,西至四官营子镇大房身村集体土地,东至四官营子镇大房身村集体土地。

万元店镇垃圾中转站:北至万元店镇黑沟村集体土地,南至万元店镇黑沟村集体土地,西至万元店镇黑沟村集体土地,东至万元店镇黑沟村集体土地。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万元店镇黑沟村集体土地0.0928公顷,其中农用地0.0928公顷;四官营子镇大房身村集体土地0.0928公顷,其中农用地0.0928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权  属地  类面  积(公顷)征地区片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总费用(万元)
万元店镇黑沟村农用地0.0928726.6816
四官营子镇大房身村农用地0.0928484.4544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